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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工:高劳动强度低工资下运转

※发布时间:2024-6-23 16:50:53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2004年,月工资500元以下的占40%,800元以下的占到90%。而2007年,月收入500元和800元以下的只是极少数,月工资1500元以上的占到42%。但与其他各行业比较,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工资总体水平仍然偏低。43%的职工对此表示最不满意,54%的职工认为应增加工资收入、解决稳定就业、组织其参加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

  与此同时,调查发现,从业人员技术水平状况普遍较低。初级工占35%,中级工占12%,高级工占6%,技师占2%,工程师占3%,高级工程师占2%。40%的职工没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职业资质证书。从业人员现有技术水平状况严重滞后于家电维修技术的发展,从而导致修复率低,维修服务成本加大,顾客满意率低。

  此外,依然有一些企业存在“”现象:不更换安全带,不对空调安装工做安全系统培训,不给安装工上意外伤亡保险。有的企业未设立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缺乏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有的企业把安全管理责任推给安装及维修网点,很少对网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改善从业迫在眉睫

  当前我国家用电子电器行业正处于全面发展的上升时期,民营企业不断进入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占89.6%。家电维修服务行业更新换代也非常迅速,2000年以来开业的新兴维修服务企业占66%,上世纪90年代开业的30.1%,上世纪80年代开业、现仍营业的仅占3.9%。

  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维修服务企业数量较少,使职工从业没有保障。对此,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呼吁相关产业工会与行业协会全方位加强合作,并表示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针对该行业工会组建率依然较低的状况,工会组织将积极吸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加入工会,有组织的其权益。

  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员工自身安全意识薄弱是影响其职业安全的原因之一,工会组织将在班组和安装小组中开展群众性的安全卫生教育,不断增强职工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建立相互监督检查、执行安全操做规程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据悉,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的努力下,生产监督总局于2006年8月修改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计划,明确将空调安装工等新增工种的劳动防护列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强制执行。“这意味着企业必须按标准为安装工配备劳动,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二司王力争副司长表示。

  据悉,此次调研之后,各地相关产业工会和行业协会还将继续联合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根据家电维修服务行业职工职业危害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更加具体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但是,“员工权益亟须有关职能部门给予特别关注和政策指导”,有关人士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