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家电维修> 文章内容

昆百大A: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17-4-14 9:34:1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的议案》,公司在遵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公司 2014 至 2016 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20%。 11.2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第 106 页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1.2.1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期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11.2.2 或有事项 11.2.2.1 201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转让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将本公司所持有经百公司 49%股权转让,转让价格 9,327 万。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如下条款: 交易双方一致同意将转让价款中的 540 万进行暂扣,用于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倪家营项目中可能发生的以下两项费用: 1、2015 年前产生的按照本公司持有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比例计算的需承担的补交税款滞纳金156 万元。 2、项目前期预缴税费时按回迁房及补贴价,远低于成本价,按照税收相关法律有可能产生税款补交对应本公司持股比例或需承担的滞纳金 384 万。 上述暂留款待、倪家营项目决算审计完成后或者事项确定后(孰先原则)进行处理,该 540万支付上述两项相关费用后,若有剩余,则由对方支付本公司,若该 540 万不足以支付上述两项相关费用,则由本公司负责补足。 因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在未确定该 540 万费用是否会发生前,并未确认相关投资收益及债权。 11.2.2.2 2016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并购基金暨本公司为优先级财产份额提供的议案》,由此本年度产生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对外,具体详见“4.5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的资产” 11.2.2.3 本公司的地产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 类型为阶段性。阶段性的期限自商品房购买人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购买人所购住房的产权证办理完毕和(或)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保管之日止。截止 2016 年末本公司的地产子公司承担阶段性的余额为 2.93 亿元。 1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2.1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1.1协议受让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6%股权事项 2017 年 2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协议受让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6%股权的议案》,以合计支付 37,799.98 万元的转让对价受让利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安太合达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一爱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三家公司合 第 107 页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计持有的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6%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6%的股权。该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12.1.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2017 年 2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7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该公司 94%的股权,合计支付对价为618,200.02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437,895.16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180,304.86 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1.3 募集配套资金且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 2017 年 2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向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和先机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50,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 234,047,186 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 鉴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太和先机系本次交易补偿义务人,并参与本次交易的励安排;同时,太和先机为本次交易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12.2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昆百大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公司 2016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公司 2016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165,752.17 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 1,731,245.61 元,当年形成未分配利润 77,434,506.56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41,791,199.30 元(该金额已扣除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本期收购云南百大新百房地产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49%股权收购成本与该少数股东享有的新百地产净资产的差额 53,373,901.18 元)。 经公司 200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自 2008 年 6 月 1 日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计价模式。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后,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额为-1,127,393.34 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后,本期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减少 845,545.01 元。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总额为737,282,979.91 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 第 108 页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益增加 552,962,234.93 元。根据相关法规,该部分利润暂不能进行分配。扣除上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形成的影响后,合并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78,280,051.57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88,828,964.37 元。 2016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17,312,456.10 元, 扣除提取盈余公积 1,731,245.61 元,当年形成未分配利润为 15,581,210.49 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28,825,247.79 元。本期母公司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额为 602,400.00 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后,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增加 451,800.00 元。截止本报告期期末,母公司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收益总额562,864,812.69 元,扣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后,实际因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收益增加 422,148,609.52 元。扣除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形成的影响后,母公司报表本期形成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5,129,410.49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06,676,638.27 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研究决定拟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1,170,235,9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4 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383,303.08 元。占合并报表本期可分配利润的 20.93%,占母公司报表本期可分配利润的 108.29%。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72,445,661.29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90,293,335.19 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3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3.1资产负债表日后实际控制人协议受让公司部分股份的事项 谢勇先生通过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限售流通股 226,289,043 股,占总股本的19.34%;通过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富安达-昆百大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明珠148 号资管计划控制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00,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8.55%。其合计控制本公司股份326,289,043 股,占总股本的 27.88%。 谢勇先生于 2017 年 1 月 5 日与明珠 148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明珠 148 号资管计划持有的本公司 10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股份已登记到谢勇先生名下,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 1,170,235,934 股。谢勇先生实际控制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保持不变,仍合计控制本公司股份 326,289,043 股,占总股本的 27.88%,其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12.3.2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 2 月 2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

推荐:

关键词:湛江家电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