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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习惯性违章发生的时机

※发布时间:2019-9-21 3:26:3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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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性违章是一种人为的失误。人为失误的原因有:操作者本身、作业特性、组织管理等,显然人的因素是主要的。 (1)人的主观因素。人的作业行为不仅受其技术水平

  习惯性违章是一种人为的失误。人为失误的原因有:操作者本身、作业特性、组织管理等,显然人的因素是主要的。

  人的主观因素。人的作业行为不仅受其技术水平的影响,还受其和心理活动的支配。习惯性违章是人的一种有意差错,是明知故犯。例如,作业者明知不执行工作票制度是违章行为,但他认为工作票制度太繁琐,没有工作票照样也能安全作业,而且他本人或他人的几次经历也过自己的作法;再如监护人不认真监护或兼做其他事情,也是由于他主观上认为监护的必要性不大。归纳有以下几种失误心理作用:

  惰性心理。作业者贪方便、图省事、怕麻烦、走捷径,因而越过某些,置规程于不顾。大意的违章包括:在工作中粗心大意,对工作不认真负责,心不在焉;不安全因素始终围绕在这种人的身边,时刻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

  侥幸心理。许多人有撞大运的错误心理,尤其是技术熟练一点的工人,认为违章不一定出事,“哪有这么巧的事故偏会碰到我身上,我从来就这么干都没事”。

  以上几种心理状态反映了个人的素质不高、不成熟、安全意识淡薄。平时不注意学习,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一旦遇到任务或单独工作就容易违章操作。若不能尽早控制习惯性违章,各种责任事故就有可能随时发生。

  在节假日或夜间检修时.由于设备缺陷需及时处理而又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开工作票时,往往也是习惯性违章容易发生的时机。在此种情况下,履行检修开工手续,往往被“习惯性忽略”,仅对系统设备做安全技术措施,而在组织措施上省略遗忘,因此也就埋下事故的隐患。

  在工作结束或临近下班时因人的生理、心理特点而使得工作人员安全思想放松;人的体力、精力下降.对事故放松,遇到问题时甚至会急于求成省略工序而忙中出错,或怕麻烦越项操作,或因检修工期已到而工作还差一点儿收尾结束时,不按办理延期手续,一边工作一边拆除安全措施、联系送电的行为屡见不鲜。

  在单独分散进行工作时(尤其是在偏远的岗位单独工作时),发生习惯性违章的概率要比集体进行工作时发生的概率高。因为在单独工作时,作业者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和约束,在思想上存在大意和侥幸的心理,甚至认为“反正领导也不会来这儿检查,即使违章也不会被发现”。因此,不戴安全梦见抓鱼是什么意思帽、不执行操作票制度,不按执行操作监护等违章现象时有发生。

  领导安全意识差,没有营造本单位良好的安全氛围。如不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宣传活动,对个别人的偶然性违章不重视或处理不严肃,因而发展成为多数人多次反复出现的习惯性违章:对习惯性违章的治理,缺乏毅力、决心和持久性,措施不力,因而使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安全设施不规范,标志、出入口标志不标准、不醒目、不易识别等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新任基层干部缺乏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就不可能带领一班人遵章守纪,缺乏激励机制,惩不明,容易助长惰性和老风气,久而久之就违章成风,极易发生违章而导致事故,悲剧不发生就不能安全意识。

  

关键词:电工文摘